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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深改办(自贸港工委办) 外聘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5-06 00:00:00

来源:中共海南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工作需要,中共海南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中共海南省委自由贸易港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称“我办”)拟面向社会公开比选法律顾问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二、实施时间

2026年5月至2027年5月。

三、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一)项目内容:

1.参与重大决策、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核,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2.参与法规规章草案、党内法规草案和其他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审查、审议;

3.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以党政机关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

4.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5.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

6.协助合法性审核各类合同、事项及项目采购公告;

7.协助办理双方约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项目预算金额

本项目年服务费预算为人民币8万元整(含税),超出预算价的报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四、参与比选对象应具备的条件

(一)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依法依规执业,内部管理规范,近三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行业处分;

3.具有三年及以上为党政机关提供法律服务的经历;

(二)指派服务的执业律师(团队)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忠于宪法、遵守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一般应当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2.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3.律师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

4.熟悉海南省情及自由贸易港政策法规体系;

5.能够保证必要的服务时间和精力;

6.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且近三年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

五、比选程序

(一)公告时间。2026年5月7日至2026年5月12日

(二)提交材料。有意参加比选的律师事务所,请于2026年5月20日17点30分前提供比选材料(纸质版6份及电子版1份)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密封后送至中共海南省委深改办(自贸港工委办)(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69号海南广场1号楼423房,邮编570203),若使用寄递方式则以邮戳时间为准。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相关文件不予接收。包含主要内容如下:

1.律师事务所基本情况,并对符合参与比选条件情况作出说明;

2.拟作为我办法律顾问服务律师(团队成员)简历;

3.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报价情况;

4.从事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业绩,特别是从事政府相关法律服务的业绩证明材料。

(三)评审。根据收到的申请材料,我办将对照申请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按照政府采购相关管理规定进行比选,并择优确定成交供应商。

六、公示方式

成交供应商评定结果将通过“海南自由贸易港”官方网站公布。未中选的报价单位,我办不再另行通知,所提交的材料不予退回。

七、联系方式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69号海南广场1号楼423室

联系人:卓先生,电话:0898-65301763

邮箱:zhc_sgb@hainan.gov.cn。

投诉联系人:张先生,电话:0898-68721571。

中共海南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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