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 中国 |
2. | 负责机构: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NHC) |
3. | 覆盖的产品: 食品添加剂 叶绿素铜钠盐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X]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
5. | 通报标题: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叶绿素铜钠盐。 语言:中文 页数:8页 链接网址: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3/SPS/CHN/23_13136_00_x.pdf |
6. | 内容简述: 本标准适用于桑叶、蚕沙或草类(如高羊茅、紫花苜蓿、荨麻等)、菠菜、螺旋藻等植物为原料提取叶绿素,或者直接以叶绿素为原料,经皂化、铜代等步骤加工制得的食品添加剂叶绿素铜钠盐。使用溶剂为丙酮、二氯甲烷、甲醇、乙醇、异丙醇、正己烷、石油醚(沸程为90℃~120℃)和(或)植物油抽提溶剂。主要规定了食品添加剂叶绿素铜钠盐的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 |
7. | 目标与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X]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叶绿素铜钠盐、叶绿素铜钾盐” [JECFA第69届(2008年)]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 ]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X] 否 原因: 1. 吸光度值比值放入鉴别试验; 2. 规定了干燥减量、pH的指标要求; 3. 加严了铅(Pb)的指标要求; 4. 修改了溶剂残留种类及限量。 原因:本标准基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叶绿素铜钠盐》(GB 26406-2011)修订,并结合我国产品的实际质量状况。 |
9.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10. | 拟批准日期:待定 拟公布日期:待定 |
11. |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null [ ] 贸易促进措施 |
12.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 [X]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2023年12月24日 |
13.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WTO/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 Tel: +(86 10) 5795 4645/5795 4642 E-mail: sps@customs.gov.cn |
14.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WTO/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 Tel: +(86 10) 5795 4645/5795 4642 E-mail: sps@customs.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