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6-05-29 00:00:00
来源:海南日报客户端
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刘梦晓
5月29日,海南省第七届少数民族文艺会演(以下简称文艺会演)新闻发布会介绍,文艺会演将于6月30日至7月3日在海口举办。届时将从三个方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
据介绍,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要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契合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和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为新时代民族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海南省委、省政府始终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本届文艺会演,将这部法律精神全面融入活动全过程、各方面。
一是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会演正确的政治方向。党的领导是民族工作成功的根本保证,也是本届文艺会演圆满举办的关键所在。文艺会演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活动策划、节目遴选、舞台呈现的核心标准,确保会演活动成为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的生动课堂。
二是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增强各族群众的文化认同。文艺会演注重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内涵,鼓励创作一批反映多元一体中华文化、讴歌民族团结进步的精品力作。通过舞蹈、音乐、戏剧等多种艺术形式,展现中华文化是各民族文化的集大成者,推动传统文化与现代艺术理念、技术手段有机融合,打造既有民族特色又具时代气息的舞台艺术,让各族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
三是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凝聚团结奋进的磅礴力量。文艺会演坚持“源于人民、为了人民、属于人民”的社会主义文艺根本立场,不仅为专业艺术院团搭建展示平台,更广泛吸纳各民族演职人员共同参与,让活动成为各民族大联欢、大交融的盛会。大家在同歌共舞、共享共情中加深了解、增进友谊,推动形成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生动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