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6-04-07 00:00:00
来源:海南日报客户端
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祁夏
近日,白沙黎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发布《关于严禁在永久基本农田内种植槟榔等多年生非粮食作物的通告》,坚决遏制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切实保障粮食安全。
俯瞰白沙良田。白沙融媒体中心供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白沙实际,通告明确,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只能种植水稻、玉米、番薯、甘蔗、花生、大豆等粮食作物,允许适量套种或间种瓜果、药材等浅根系作物。严禁违规改种林果业或建设破坏耕作层的设施农业,槟榔、橡胶、荔枝等多年生非粮食作物均在禁止之列。
通告要求,凡已在永久基本农田内种植槟榔等多年生非粮作物的,种植者须于被发现后一个月内自行清理并恢复耕地原状,确保可用于粮食种植。逾期未清理的,将由具备法定执法权限的部门依法处置,乡镇政府配合执行,所有经济损失由种植者自行承担。
对拒不整改或破坏永久基本农田种植条件的,一律取消相关责任人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种粮补贴等涉农政策补贴,并依法按占用面积处耕地开垦费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海南省耕地开垦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白沙耕地开垦费每亩最高4.6万元、最低2.66万元。
为方便农户规范种植,白沙三部门提供全程无偿咨询服务。有意种植槟榔等多年生非粮作物的农户,须提前携带身份证、拟种植地块范围红线,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乡镇政府进行地类核查。经确认为非永久基本农田的园地、林地等地块,方可依法种植。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耕地保护是全民责任。”通告强调,永久基本农田是保障粮食生产的核心载体,希望广大村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积极配合保护工作,共同守护好每一寸“饭碗田”。
通告同时公布了咨询电话: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898-27722672;县农业农村局:0898-27722746;县综合行政执法局:0898-27722273。此外,海南省耕地开垦费收缴标准表、耕地“非粮化”整改复耕建议种植类别清单作为附件一并发布。
附件1.海南省耕地开垦费收缴标准表
附件2.耕地“非粮化”整改复耕建议种植类别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