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6-03-19 00:00:00
来源:厦门WTO工作站
2026年3月18日,印度尼西亚发布G/TBT/N/IDN/185号通报:发布印度尼西亚检疫局鱼类检疫代表关于原产国出口商登记程序的第 2025 年第 13 号法令。
印度尼西亚检疫局鱼类检疫代表 2025 年第 13 号法令规定了打算向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出口鱼类和渔业产品的原产国出口商的登记程序,作为边境前措施风险控制工具,以确保鱼类健康、生物安保、可追溯性以及渔业产品的安全和质量。该条例规定了登记的程序或阶段,其中包括与出口国主管当局的协调和双边沟通、调查表的提交和评估(国家和出口商)、现场审计的实施以及登记建议的审查和确定。它进一步规定了商品范围的增加、注册有效期的延长、定期监测和评估,以及在不符合最低要求的情况下暂停或拒绝的机制。印度尼西亚检疫局(IQA)将向所有符合印度尼西亚规定的鱼类和渔业产品进口检疫要求的原产国出口商发放注册号。此外,根据 2019 年关于动物、鱼类和植物检疫的第 21 号法律的授权,IQA 作为印度尼西亚的边境主管当局,并根据 2024 年第 34 号政府条例作为兽医检疫当局,IQA 在动物、鱼类和植物商品的出口、进口和区域间流动以及确保进入印度尼西亚的产品健康安全供人食用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关于本条例规定的生效,IQA 给予 12(十二)个月的宽限期,自本条例通知世贸组织秘书处之日起算。
该通报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