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4-09-11 00:00:00
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2024年9月6日,欧盟官方公报消息,9月5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实施条例(EU)2024/2403,确定自2024年9月6日起适用于某些类型糙米的进口关税。主要内容为:
(1)属于CN编码100620的糙米(委员会实施条例(EU)2023/2835(4)第2(1)条所述品种的带壳巴斯马蒂大米除外)的进口税为每吨42.50欧元。
(2)实施条例(EU)2024/840现予废止
(3)该条例自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之日起生效。该条例具有全面约束力,直接适用于所有成员国。
更多详情参见:https://eur-lex,europa.ew/legal-content/EN/TXT/?uri=OJ:L 202402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