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4-02-12 00:00:00
来源:
通 报
G/TBT/N/CHN/1817
24-1172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 | 通报成员: 中国 |
2. | 负责机构: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3. | 通报依据条款: |
4. | 覆盖的产品:农作物种子 |
5. | 通报标题: 中华人民和共国国家标准 《粮食作物种子第1部分:禾谷类 》 |
6. | 内容简述: 本文件规定了稻、玉米、小麦、大麦、苦荞麦、甜荞麦、燕麦、高粱、粟和黍种子的质量要求 、检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文件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上述禾谷类作物种子,种子涵盖包衣种子和非包衣种子。 |
7. | 目标与理由:保护动物或植物的生命和安全;质量要求;节约成本,提高生产力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 通报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