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4-12-31 09:00:00
来源: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203号(关于进口智利鲜食水果途经第三国转运输华的海空联运检疫补充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智利共和国农业部关于智利鲜食水果输华途经第三国转运要求合作谅解备忘录的规定,即日起,允许智利鲜食水果途经墨西哥采用“海空联运”方式进境。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4年12月30日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智利鲜食水果途经第三国转运输华的海空联运检疫补充要求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