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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日本水果(哈密瓜)检疫要求

发布日期: 2026-05-25 00:00:00

来源:中国技术性贸易措施网

水果名称:哈密瓜

 

允许产地: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

 

关注的有害生物:瓜实蝇 Bactrocera cucurbitae

 

产地监测要求:

 

在新疆哈密瓜栽培期间,按以下方法进行诱捕器调查。

 

使用Steiner诱捕器,以瓜实蝇性信息素Cuelure 为诱捕剂。

 

指定区域内的瓜田。考虑瓜实蝇寄主植物分布,适当放置诱捕器。除上述规定外,在主要车站、机场附近以及中国植物检疫机构认为必要的其他地点设置诱捕器。

 

在新疆,通过以下方法进行果实调查。

 

在指定区域内田地内栽培的哈密瓜及其他瓜类寄主植物上进行。

 

对受伤、畸形的果实进行检查。

 

运输方式:海运或空运

 

植物检疫证书要求:

 

须附有中国植物检疫机构签发的植物检疫证书,该证书须注明经检疫机构检验,确认不带检疫性有害生物,并须注明:

 

未发现瓜实蝇;

 

诱捕器调查和果实调查结果,未发现瓜实蝇;

 

在新疆未发生瓜实蝇的地区生产。

 

包装要求:

 

应使用经确认瓜实蝇不会侵入的材料进行包装。

 

包装应在新疆境内,在中国植物检疫机构认定的合适地点进行。

 

每件包装均应加施中国植物检疫机构的封条。

 

标签应标明已完成出口植物检疫以及目的地为日本。

 

以上信息供参考,请以日本农林水产省公告为准:

 

https://www.maff.go.jp/pps/j/law/houki/kokuji_joken/kokuji_joken_25_html_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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