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6-02-18 00:00:00
来源:食品伙伴网
2025年,澳大利亚对其食品进出口政策做了许多修订。
1、澳大利亚更新冷冻辣椒的进口条件
2025年3月25日,澳大利亚农业、渔业和林业部更新冷冻辣椒的进口条件。主要内容:不需要农业,渔业和林业进口许可;货物必须是冷冻千燥。还必须在商业发票、制造商声明或商业产品标签上提供货物冷冻干燥的证据;产品必须经过商业准备和包装。如果产品采用带有外语(非英语)标签的商业包装,则产品必须易于识别;抵达澳大利亚境内之前,货物必须清洁且不含受污染的种子、土壤、动植物残骸以及其他存在生物安全风险的物质。
2、澳大利亚修改乳制品进口条件
2025年7月9日,澳大利亚农业、渔业和林业部修改乳制品的进口条件,立即生效。主要内容:(1)删除乳制品必须来自无 LSD (牛结节疹)国家名单的进口条件;(2)乳制品中 LSD(牛结节疹) 的生物安全风险通过巴氏杀菌来控制。
3、澳大利亚更改猪肉的进口条件
2025年7月22日,澳大利亚农业、渔业和林业部更改猪肉的进口条件,主要内容如下:(1)对进口的未经烹煮猪肉增加额外的最终用途条件,即允许猪肉和猪肉废弃物进行体外实验室研究,例如微生物、化学、物理或破坏性分析;(2)用于额外用途的进口猪肉,必须使用BICON 案例中“猪肉 - 未列明”申请新的标准许可,并依据进口许可证申报通关。
4、澳大利亚发布含有10%及以上蛋制品的进口条件
2025年7月25日,澳大利亚农业、渔业和林业部发布通告,规定了10%及以上蛋制品的进口条件。规定如下:(1)在将货物进口到澳大利亚领土之前,需要农业、渔业和林业部签发的有效进口许可证;2)货物不得是月饼、鸡蛋粉等;(3)蛋类成分必须来源于鸡 (家鸡);货物的蛋类成分必须在商业加热过程中以至少70°C的核心温度进行热处理,至少8.2分钟(或等效);(4)货物不含乳制品,或干重含量少于10%的乳制品。
5、澳大利亚发布软枣猕猴桃种子的进口条件
2025年8月6日,澳大利亚农业、渔业和林业部发布通告,规定了软枣猕猴桃种子的进口条件。规定如下:(1)货物进口前需要持有有效的进口许可证;(2)货物必须采用干净的包装并贴有植物名称标签;(3)种子必须不含规定的污染物;(4)所有货物必须具备植物检疫证书并附有指定的附加声明;(5)可能需要由部门批准的种子纯度测试实验室进行国际种子检验协会 (ISTA) 纯度测试;(6)经过可接受的文件评估和检查后,种子即可免于生物安全控制。
6、澳大利亚变更进口乳制品使用乳清蛋白组分的认证要求
2025年9月16日,澳大利亚农业、渔业与林业部网站消息,自2025年9月16日起,乳清蛋白组分认证要求获得官方澄清并实施,作为乳制品成分使用的乳清蛋白组分不再需要单独认证。免认证仅适用于持有基于乳制品进口风险审查建议之进口条件的乳制品许可。涵盖的乳清蛋白组分包括:a-乳清蛋白、牛免疫球蛋白、糖巨肽、乳过氧化物酶、B-乳球蛋白、牛血清白蛋白与乳铁蛋白。
7、澳大利亚发布进口食品强制性过敏原标签规定
2025年10月14日,澳大利亚农业、渔业和林业部发布IFN10-25号公告,即进口食品强制性过敏原标签规定。主要内容包括:进口食品必须申报过敏原信息;进口食品标签上的过敏原信息必须与食品成分表处于同一个展示版面,以“含有Xx”为引导词,并使用粗体字醒目标示;规定了进口食品标签必须标识的过敏原种类,包括坚果、水产品、谷物、亚硫酸盐等23种,食品添加剂或加工助剂中带入的过敏原同样需要标示。该规定将于2026年2月25日起实施。
8、澳大利亚发布人类消费的糖果进口许可要求
2025年10月30日,澳大利亚农林渔业部发布人类消费的成品、零售包装糖果进口条件,其要求含普通糖果成分的商品具有进口许可证。进口要求主要内容包括:相关商品进口许可证应符合所有条件,商品应零售包装、存储稳定,销售给 最终用户前不进行深加工、预包装。商品不得含有动物衍生物质,除了商品化制 备的果子冻、乳品、鸡蛋、蜂产品(不包括蜂花粉)、胭脂红、深红素以及Achaeta domestica 、Tenebrio molitor 、Zophobas morio整只虫。相关商品成分含量应小于10%(乳品,按干重计)、10%(鸡蛋,不含鸡蛋可见碎片)、5%(微藻 ) 。相关商品不得为100%蜂产品。相关商品中植物物质须为商业化制备和包装。
9、澳大利亚发布冷冻生虾的进口标准条件
2025年11月27日,澳大利亚农业、渔业和林业部发布2025 -A09号动物生物安全建议,确定生虾的进口标准条件:(1)需经加工处理,去除头部及外壳。虾体可保留末节尾扇;(2)冷冻并去肠线;(3)每批产品须接受白斑综合征病毒及黄头病毒1型基因型检测,检测在出口前及到港时进行。
10、澳大利亚更新细胞培养食品的进口条件
2025年12月18日,澳大利亚农业、渔业和林业部更新组胞培养肉产品的进口条件,主要内容:细胞培养食品包括用于生产供人类食用食品的细胞生物量以及含有细胞培养食品作为成分的产品;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食品标准局(FSANZ)要求在将其作为食品或食品成分销售前进行上市前安全评估;牛来源产品(包括牛细胞培养食品)必须产自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局(FSANZ)认可的BSE风险等级的国家。该进口条件2025年12月19日起生效。